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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办概况
通知公告
  主要职责

中共延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省、市机构编制管理政策规定;制定机构编制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

(二)负责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经济功能区管理体制改革、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和相关领域涉及机构改革的事项;负责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协调有关专项改革事宜。

(三)拟订全县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核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和协调乡镇(街道)行政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四)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五)协调县委各部门之间、县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能配置及调整,协调县直部门之间及县直部门与乡镇(街道)之间的职责分工。

(六)审核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人大、政协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合省委编办做好全县法院、检察院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七)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县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的审核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并协调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县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管理工作。

(九)负责对全县各级行政、事业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估和监督检查;负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纪律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十)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组织人事管理的配合制约机制;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编制审核工作;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和县委编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机关事业单位进人职责分工。县委编办根据用人单位编制余缺和编制结构情况进行编制审核,同意后核发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并在用人单位办理入减编手续后出具入减编通知单。相关部门凭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和入减编通知单等办理人员录用、聘用(任)、调配、工资核定、社会保障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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