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告知单
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的时间要求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的起止日期为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事业单位法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年度报告事项。
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应当提交的纸质文件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一式两份;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和副本原件;
3、上一年度年末的资产负债表;
4、有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不提交);
5、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原提交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未设定任职期限或者未超过任职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情况的不提交);
6、住所证明(原提交的住所证明未设定有效期限或者未超过有效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情况的不提交);
7、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三、年度报告书下载打印注意事项
1.报告书经网上申报、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并回复后下载打印;
2.用A4纸打印,下载打印时要规范,正反两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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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