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活力工程,推动产业集聚区体制机制创新,按照省、市有关精神,决定推行县级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权责清单、服务清单制度建设。经编委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我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权责清单、服务清单公布如下:
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共保留其他类行政职权6项,服务事项8项。
附件:1.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权责清单、服务清单目录
2.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权责清单及运行流程图
3.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服务清单及运行流程图
延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