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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基本完成
2015-06-23 09:30  

根据省、市有关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文件精神,延津县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工作,目前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已基本完成。

一是实地调研,摸清家底找出问题。县编办深入部门进行实地调研,并与单位负责人多次座谈,摸清了食药监、工商、质监部门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实有人员等方面的情况,深入了解了机构设置、职能移交、人员划转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以及体制调整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

二是制定方案,率先完成编制划转。在工作推进过程中,针对划转机构、编制等难点问题,经过多次与三个部门沟通协调,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制定下发了延津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移交接收工作实施方案及实施意见,对三个部门的职能及机构、人员编制划转情况进行了明确,从县质监局划转行政编制1名,事业全供编制7名;从县工商局5个工商所划转40个行政编制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是科学设置,构建布局合理机构。县编委召开了专题会议,提出政府工作部门改革调整意见,整合组建了延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职能、机构和设备进行了整合,推进管办分离,实现了资源共享,形成了统一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印发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定”规定。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6个乡(镇)派出机构,40名行政编制用于充实食品药品部门基层监管力量。

四是领导重视,加强督导顺利推进。县领导高度重视,县长指定常务副县长全面协调督办,各相关分管副县长全程参与,多次召开县人社、财政、编办、政府办督查室、工商、质监、药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督促工作落实推进。六个乡(镇)政府为基层所提供办公场所,每所三间办公室,食药监局正在进行办公用房改建。新增职能机构的开办经费、购置食品药品监管用车请示已上报县政府。在进行职能划转的同时,本着编制随职责走、人随编制走的原则,质监行政人员1名、事业人员10名已划转到位,工商正在稳步推进人员划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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