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上午,延津县在常委会议室召开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工作推进会,县委主要领导、13个乡镇和街道党委书记以及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50余人参加了会议。推进会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于志杰主持。
会上,县委编办主任陈贝首先传达了《中共延津县委办公室 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津县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对乡镇和街道分类及党政机构、事业单位设置情况表以及乡镇和街道行政、事业编制调剂情况表进行了解读。随后,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韩开钊就做好乡镇和机构改革推进工作提了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责任意识;二是准确把握方向,扎实推进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工作;三是科学统筹推进,确保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圆满完成。接着,县委编办主任陈贝就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涉改机构挂牌及印章使用分工以及时间节点进行了明确:县委编办提供需要制牌和刻制印章的机构名单以及需要收回印章的机构名单;县公安局、县机关事务局于7月31日前完成印章和机构牌子的制作和发放工作。
会议最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于志杰提出:各乡镇和街道要高度重视这次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工作,全面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各部门也要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工作,确保改革任务按时完成。